专注于大学生论文,大学毕业论文
热门搜索: 毕业论文, 论文格式, 教育论, 英语论文, 英语教学论文, 会计论文, 数学论文, 法律论文, 体育论文
论文指导 经济论文 理工论文 管理论文 法律论文 行政论文 英语论文 艺术论文 农学论文 医学论文 文史论文 教育教学论文
当前位置:首页→ 房地产常用法规惠州市购买商品房办理

惠州市购买商品房办理城镇户口入户办法

【字体: 】 【收藏此文】 【我要留言】 【打印此文】【浏览次数:: 发表我的文章
  第一条  为了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搞活我市房地产市场,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若干政策的请示的通知》(粤府〔1992〕154号)和惠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搞活房地产市场13项措施的通知》(惠府〔1995〕7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单位和个人向具有商品房开发资格的开发单位购买在惠州市区内开发的商品房的,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办惠州市城镇户口。

  第三条  单位或个人购买商品房按购买房套数或面积指标办理城镇户口,城市增容费按市政府现行规定标准减半计收。其入户指标核定方法如下:

  (一)个人购买成套商品房自行居住或给非直系亲属居住代管的,其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入户指标按所购买的房屋套数面积核定。

  1.每套面积在50至79平方米的给一个入户指标;

  2.每套面积在80至99平方米的给二个入户指标;

  3.每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三个入户指标。

  (二)单位成批购买商品房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居住的,按每100平方米面积单位给一个入户指标计算。

  第四条  购买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在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前,其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部门评定等级后,并标明座落位置,编好门牌号码的方可申办入户手续。

  第五条  购买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城镇户口入户,须凭与商品房开发单位签订的、经市房产交易所监证的《房屋买卖契约》或市房产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到市公安部门领取《申请入户审批表》,办理入户有关手续。

  第六条  惠州市辖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前五篇文章
[5536]苏州市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的暂行规定
[5535]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远郊区、县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幅度”和“房屋附属物、树木补偿价格”的通知
[5534]印发《广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5533]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553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
后五篇文章
[5537]惠州市购买商品房办理城镇户口入户办法
[5538]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
[5539]青岛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暂行办法
[5540]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拆迁私有居住房屋互换产权的新房成本价
[5541]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划拨城镇建设用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友情提示:按住Ctrl+D可以直接将本文加入收藏夹,方便下次访问。
本类TOP10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118)
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属问题的函的答复(113)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远郊区、县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幅度”和“房屋附属物、树木补偿价格”的通知(105)
长春市建筑间距和日照间距暂行规定(98)
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85)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74)
安徽省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规定(试行)(64)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63)
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62)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异产毗连房屋共有房屋共用(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的通告(62)
关于大学论文网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大学论文网(l-w.org.cn)版权所有 ICP备案 鄂ICP备05025604号
Copyright © 2007 l-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