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环境的持续恶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正在逐渐增强。人们已逐步认识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已不再只是政府的事,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直接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选购和使用对环境和自身健康有益的产品是人们乐于接受又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迎合人们的这一心理需求,许多企业纷纷在自己的商品上打出“绿色产品”,“环境先锋”等字样,以吸引消费者的购买。为便于人们购买到真正的绿色产品,保护消费者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绿色消费运动的热情,市场需要对绿色产品进行科学的、公正的认可。“环境标志”就是一种“证明性商标”,受法律保护。
“环境标志”是指依据有关环境标准、指标和规定,由国家政府部门或某个具有权威性的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发的一种标志。这种标志是一种印在商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图形的样式因国而异。贴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则表明该产品从生产、使用以及回收处理等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有利于人们从标志上识别哪些产品环境行为更好,买哪些产品对保护生态环境更有利。
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并能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是质量优、环境行为优的双优产品。一般来说,环境标志产品具有两个共性:首先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对周围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其次,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另外,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根据不国产品的特点还制订有一些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对全球环境(主要是对大气臭氧层的保护):如氟化碳替代产品,主要产品有冰箱和发胶等。第二,对区域环境的保护:如无磷洗涤和可降解餐盒。第三,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如水性涂料、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低辐射彩电、木色植物纤维纺织品及低噪声洗衣机等。
环境标志制度最早是1987年率先在原联邦德国开始实行的。1988年,加拿大、日本、美国等国家也开始实行这项制度。我国推进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自德国实行被称为“蓝色天使”的环保标志制度以来,目前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实施这一制度。全世界每年绿色产品消费额已超过500亿马克。
中国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权威机构是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由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及组织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5月17日,并根据《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章程》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开展认证工作,是代表国家对产品环境行为进行认证、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唯一机构。经过5年的发展,现在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的机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由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商检局牵头,12个部委参与其中的委员会成为国内最高规格的认证机构。